布朗先生的小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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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已决定好要去拜访布朗一家,但走到这幢大厦的大门前,仍然不禁意愿尽失。

虽说如此,还是得鼓起勇气踏进去才是。我深吸一口气。

火红的夕阳染红了面前的台阶,只有我漆黑的身影映在上面,显得格外不祥。

我的名字叫陈坤,是布朗一家的好友。

不,说「一家」有语病。应该是「两家」才对。

一开始其实只是布朗的好友而已,可现在却成了全家上下共同的亲密朋友。这可谓世事难料吧。依我这样的个性,竟然还能和他们维持友谊至今,想来也不可思议,可是就是这样。

布朗,布朗太太,罗伯森,罗伯森太太。

令人头疼的漩涡。

我叹了口气,穿过大门,与早已熟识的管理员打了个招呼,进入右手边的电梯,按下按钮,二十楼。

布朗和罗伯森家的关系很微妙,简单来说,原名珍·布朗的罗伯森太太是布朗的妹妹,两家人在结婚后虽然不住在一起,却也彼此靠近,平时都能互相照应。但这只是表面上的。实际底下两家的紧绷气氛实在令人坐立难安。别说我这个了解他们到骨子里的人了,就连一个与他们毫不相识的推销员,若这么恰好在两家人都在的时候进门,只怕也要被吓跑的──被那种表面客气且礼数尽至、却完全能感觉的暗潮汹涌吓跑。

若是两家人的生活习惯相似也倒好了,偏偏这两家的个性也对立到一个极致:布朗很怕热,连冬天几乎都要开冷气,罗伯森则是夏天还在盖棉被;布朗爱吃肉,几乎不吃蔬菜,而偏偏罗伯森是吃素的;就连下午茶意见都会分歧,布朗只喝咖啡,罗伯森红茶以外都不碰。真弄不懂罗伯森太太以前是怎么和她哥哥一起生活的。两对夫妻平时几乎是不会到对方家作客,但偶尔在外碰面时,总是装得让人看来和乐融融的样子。

可想而知,这样两个截然不同、连兴趣都没交集的家庭,是不会有什么共同朋友的。

除了一个人──我。

布朗和罗伯森家正好在同一幢大厦,从电梯直走出去,罗伯森在左手边,而布朗则在其对面的右边。

有点莫名其妙深得众人信任的我拥有可自由进出两家的钥匙,不过平常拜访都还是会按个门铃,算是个礼貌的表现吧。今天是打算两家都拜访,我打算先去探访布朗。

按了按门铃,没人回应。听说他们今天可能有事会先出门一趟,大概是没人在家,这样一想,我决定先自己进去等会好了,于是拿出钥匙。

大门一开,迎面而来的是从阳台的落地窗照进的夕阳,这个时刻正刺眼,弄得我一时视线不清。

因此,关上门、眨了眨眼之后,我才察觉到地上的「那东西」。

倒在一滩血上,一动也不动的布朗先生。

打了电话报警,我只得待在原地,尽量不破坏现场,等待警察前来处理。

我应该不会被当成嫌犯。地上的尸体明显已经死亡多时,而我今天直至下午两点都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明,没问题的。虽然不是我杀的,被怀疑还是会很麻烦。

在守候现场的这段期间,我开始思考,究竟是谁犯下这罪行。

我手边大概有几条线索可用。

首先是布朗与罗伯森两家的概况。

布朗家的主人当然是布朗,而布朗太太原名莎拉·萝琳,两人于五年前结婚,没生小孩,生活至少就我看来算是和谐美满。夫妻双方年纪相仿,各种兴趣也都差不多,最大的嗜好是古典音乐,还记得以前两人常常一同去剧院欣赏歌剧。布朗的职业是工程师,经济收入稳定,平常除了罗伯森一家也没见与谁结过什么仇。

莎拉有一个妹妹,名叫瑞秋,常常跑来和姐姐一起住,布朗夫妻也很欢迎她的样子。记得最近有听说她又跑来,打算住个一星期,好像是前天的消息吧。她是自由业,收入不甚稳定但还过得去,兴趣是钓鱼和钢琴。

罗伯森全名山姆·罗伯森,从事金融业,和太太也算相处融洽,曾离过一次婚,和珍也是在五年前结婚。两人最喜欢电影,尤其喜欢黑白哑剧。他们也没有小孩。

罗伯森也有个妹妹,名叫珊蒂,听说不常见面,不过从昨天开始来拜访哥哥并暂时借住,在此之前连我都没见过她。她的职业据说是漫画家,不过似乎不太出名。她的兴趣我就不太了解了,不过根据一面之缘的印象,好像颇喜欢文学的样子。

布朗还有一个哥哥,名叫理查德,常借住在布朗家,且一住就是三、四个星期。他的个性颇为放荡,既好女色还爱赌,并且更是嗜酒,花钱如流水,我多次亲眼看到他向弟弟讨钱的模样。算是两家人中我特别不喜欢的一个。他似乎从事过保险推销,却做不久便辞职,此后便一直浪荡。

这两家特别的地方还有一点,那就是同个住所的生活习惯也都相似。除了理查德的浪子性情之外,连久久才来一次的珊蒂也和罗伯森有着同样习性。或许可说是物以类聚。

我顺便观察了下案发现场。

这间房一进门就是客厅,大沙发摆在背对阳台之处,还有两张小的在其两旁。沙发围绕的茶几上摆着红茶杯,一个已经几乎喝完,另一个则似乎尚未碰过。地上有瓷器的碎片,有几块沾上了血,我知道那是原本摆在角落装饰用的花瓶。这情景说明了尸首头部的伤口。

落地窗以月牙锁锁着,看来凶手不可能从阳台逃出。我熟知这里的格局,主卧室通常是锁着的(主人不太希望客人进去),而钥匙只有主人自己才有,就算进去,窗户外面就是二十楼的高度;其它房间也是一样的情况,厕所甚至没有窗户。看来凶手必定是由大门进出的,而就我所知,除我之外,只有各自的家庭成员才有钥匙,虽然不知是否有借给他人的情形。

看来,凶手必定为这两家的其中一员。

是哪个人呢……?

虽然不清楚动机,但我似乎知道了────犯下这起凶案的人。

而且,是由于一个荒谬的错误。

我揉了揉太阳穴,清醒下今日不太清晰的脑袋。

请问:真相为何?谁是凶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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