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乾隆皇帝下江南的时候,碰到了这样一宗案子:有一妇人,不堪忍受丈夫的毒打失手杀死丈夫。本来杀人要偿命的,县官刚写好判词“其情可悯,其罪当诛”
这时,乾隆赶到,将判词改了一下,妇人就被无罪释放了。
你知道乾隆是怎么改的吗?
其罪当诛,其情可悯